2023年专项债券申报要点
2022-10-31 11:18
根据2022年10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《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》要求,我们来看看2023年专项债申报有哪些特点
一、发文的主体有点变化,项目成熟程度的要求或将提升
2020年、2021年的专项债申报通知都是财政部与发改委联合发文,今年(2022年)是发改委发文,发改委对产业,对规划,对项目的敏感度更高,论证也更充分,所以,2023年的专项债项目方案与可研的编制质量或将提升,在项目入库的源头或将更严格。
二、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,窗口期将近一个月
专项债提前下达额度不超过当年新增限额的60%。实际操作中,每年末提前下达额度占来年总额度的40%-50%。本次2023提前批,预计一二季度就可以发行,资金也基本上都到位了。
三、还是“三个优先”,把握好“三个尽量”
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和地方“十四五规划”的项目,优先支持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项目,优先支持在建项目,所以,项目尽量符合十四五规划,尽量争取纳入省市大项目,尽量将项目推进到初设阶段。
四、文件中内含友好提示,是否2023年的专项债迎来一波发行高峰?
(1)2022年列入清单的项目,但没有发行成功的项目,仍可再列入2023年的清单,(2)2022年被退回来的项目,2023年仍可以申报,(3)包括申请过专项债用于资本金的项目,没过的,也可以继续再申请,(4)项目申报的总额度,按本地区专项债额度的3倍把握,这么友好,是2023年的专项债要上一波新高峰?还是有意持续打磨项目成熟度?
五、投向增加两个领域,作为资本金增加三个领域
支持领域从原来的9大领域扩大到11个,增加了新能源,新基建,专项债作为资本金的10领域增加到13个,分别是新能源项目,煤炭储备设施,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。
从原来的交通基础设施、能源、农林水利、生态环保、社会事业、仓储物流基础设施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、国家重大战略项目、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个领域扩大到11个领域。
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领域,增加了新能源项目、煤炭储备设施、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3个领域。从原有的铁路、收费公路、干线机场、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、城市停车场、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、城乡电网、水利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、供水等10个领域扩大到13个领域。